7月1日,《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據統計,截止到2013年底,全國參加養老保險總人數達到8.2億人,其中城鎮職工3.22億人,城鄉居民4.98億人。職保、居保如何銜接,重覆參保人員待遇如何計算,手續如何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16日做客中國政府網,回答了網友的提問。
  職保、居保轉移15年為限
  “我國城鎮化速度非常快,每年有數百萬、甚至千萬的新人口流入到城鎮里,不同養老制度之間怎麼實現銜接,使相關群體延續性的權益能夠得到保障,這是一個很突出的問題,而且會越來越突出。”胡曉義說。
  他說,問題最為集中的一個群體就是農民工,如果沒有一個恰當的政策,他們的權益,特別是這種累積性的養老保險權益會受到很大損害。暫行辦法主要就是解決累積性、延續性養老保險的關係銜接問題。
  銜接的標準是什麼呢?胡曉義說,以男性為例,如果到了60歲,其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時間還不夠15年,那麼就應該把他的關係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里進行結算,但要把他在職工養老保險里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里(包括利息),使他在職工養老保險里繳費的權益能夠得到保障。
  “如果他繳費滿15年(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年限),到60歲時,會把他在農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的個人賬戶的錢轉移到其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里。”胡曉義說,“所以不管從城裡轉回農村,還是從農村轉回城裡,兩頭都不吃虧。這個界限就是你是不是在職工養老保險里繳費滿15年。”
  待遇就高不就低
  胡曉義說,對在不同省份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者,首先要評估他有沒有可能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如果參保加在一起超過15年,在哪領取就要按照從長、從後這一原則。
  “如果參保不超過15年,那麼他應該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原則上就是在哪參保就在哪領取。”胡曉義說,“而銜接的問題就要由他曾經參保過的那些地方,向他最後領取待遇地方歸集他過去個人賬戶里的資金,也就是歸集到他最後的領取地。”
  “他在另外一個制度里有繳費,如果能查實,那麼就把他重覆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退給本人。”這位副部長說,“而不重覆時段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以及重覆時段的政府補貼及利息都留在個人賬戶里,對個人權益是沒有損害的。”
  胡曉義解釋說,因為任何養老保險制度都是為了保障參保者老年的基本生活,不允許同時享受兩份,所以對重覆參保這種情況就需要清理養老保險關係,清理的原則是就高不就低,這就保證了養老保險待遇領取的唯一性。
  3個“15天”辦結
  對於經辦流程,胡曉義說:“我們標準的說法就是3個15天,我們配合暫行辦法的實施,已經搞了一個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經辦規程。”
  他說,這個規程明確規定:第一,參保者到60歲辦理待遇領取,待遇領取地的社保機構受理並且審核參保人員的申請,要在15天內向其他地區社保機構發出聯繫函,要求把參保者資料轉過來。對於不符合轉移條件的,要在15天內做出說明。
  第二個15天,就是轉出地社保機構在收到待遇領取地聯繫函之日起15天內要完成對相關信息的核對,並且辦結轉出手續,包括相關信息、個人賬戶資金轉移等。
  第三個15天,就是待遇領取地在收到轉出地轉來的信息和資金後,15天內要完成對所有信息的核對,如果有重覆繳費要予以清理,把兩邊的個人賬戶累加計算,然後告知參保人員何時領取待遇。
  “各地信息化條件不一樣,每個人實際情況也不一樣,總體來講我們要在3個15天內給大家辦結。”胡曉義說,“一旦出現某些複雜情況,需要更多時間來驗證、比對的話,也請大家予以配合和諒解。總的來講是為了大家的權益,把情況搞得更清楚、更扎實,不要損害參保者的權益。”(新華社北京6月16日電)  (原標題:參保15年為限 待遇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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